镶黄旗姓氏是什么,镶黄旗姓氏

贻谷(1852~1926年),字蔼人,姓乌雅氏,满洲镶黄旗人(吉林省伊通县)。他出身在一个地主兼商人的家庭。

光绪元年(1875年)贻谷参加乡试,中了举人,以主事分兵部,不久晋员外郎。光绪十八年(1892年),在全国举子殿试的选拔赛中,他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壬辰科进士的桂冠。接着,贻谷入翰林,授编修,又被任命为内阁学士……,一帆风顺地扶摇直上。

光绪二十七年(1901年),清政府的代表在帝国主义刺刀的威逼下,与帝国主义缔结了“辛丑条约”。按照这个条约,国家的主权几乎丧失殆尽。清政府为了缓和人民对它的反抗情绪,一面打出实行“新政”的旗号,企图继续进行政治欺骗;另一面加紧对全国人民的经济搜刮。值此,山西巡抚张之洞、刚毅、胡聘之等,曾先后奏请开放蒙边,但都未被批准。后岑春煊奏折说:“现在时局艰难,度支竭蹶,兵费赔款之巨,实为历来所未有……查晋边西北乌兰察布,伊克昭二盟蒙古十三旗,地方旷衍,甲于朔陲,伊克昭之鄂尔多斯各旗,环阻大河,灌溉便利……以各旗幅员计之,广袤不下三、四千里、若垦十之三、四,当可得田数十万顷。二十五年前黑龙江将军恩泽奏请放扎赉特旗荒地,计荒价一半,可得银四、五十万两,今以鄂尔多斯近晋各旗论之,即放一半亦可得三、四倍……何可胜言,是利於国也。”此奏立即为清廷所采纳。这时,担任兵部左侍郎的贻谷,看到督办蒙垦不是钦命大臣官高爵显,而且蒙地放垦更是一个肥差,于是通过荣禄这一靠山,顺利地得到慈禧的允准,获得“钦命督办蒙旗垦务大臣”的美差。

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春天,贻谷佩着钦差大印绕道太原与山西巡抚岑春煊会商之后,到内蒙古走马上任了。到内蒙古地方放垦,他感到钦差的权势虽然不小,但常常受制于理藩院,这是由于边疆事务照例是理藩院的职权范围。为了便于自己办事决断,免于掣肘,通过多方活动,同年八月争得了理藩院尚书的头衔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,绥远城将军恒寿因病死去,清廷又任命他兼任了绥远城将军。这样算起来,加上原来的兵部左侍郎,一身担任了四个重要职务。督垦的地界,东起直隶,沿长城向西,经山西、陕西、直到甘肃,绵延两千多里,所有地界以内的各府、道、厅,统一归他节制,他一手掌握着地界以内官民人等的生杀予夺大权。

贻谷放垦,先从整理私垦开始。自清以来,内蒙古私垦现象已很普遍,朝廷收入有限,于是他一面下令禁止私垦,一面对已垦土地进行清丈。清丈土地是向垦民追缴押荒银的一种手段。

贻谷的另一个办法是设立公司。他到内蒙古,分别在张家口和绥远两地设立两个垦务公司。这主要是贻谷看到土地由地商包揽放垦,利益归入地商。为改变这种情况,土地统一由垦务公司经营。公司名义上由官商合办,实际上官股很少,所谓商股大部分是贻谷等官员们的化名。公司的职员由垦务局职员兼任,公司先向垦局交出押荒银两,然后领取整批田地,再零碎卖放给各个垦长,一转手之间,就可得到几十万银两的利润。垦务公司除了丈放土地以外,还经营放贷。

征收蒙旗土地方面,还有所谓报效地,即是逢着庆典勒令各族划地放垦报效国家。总之,自光绪二十八年到光绪三十四年,仅内蒙古西部地区共垦丈土地七百五十七万一千三百余亩,搜刮到的押荒银二百七十二万七千六百余两。这些数字充分说明了清朝政府在内蒙古地区放垦所获得的巨大利益,而这些都是通过贻谷以强制的手段从蒙汉人民身上搜刮取得的。这就必然引起蒙汉人民的共同反对,一定时期就爆发出来形成抗垦风潮,如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乌审旗的蒙民坚持不让垦局接收土地。杭锦旗蒙民前去报垦时,垦务局不赏众人独赏梅楞棍布银六千两,一下子掀起了轩然大波,发生了“独贵龙”运动

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秋,归化城副都统文哲珲,以“败坏边局,欺蒙巧取,蒙民怨恨,后患堪忧”的罪状参奏贻谷。文哲珲的奏折上报,慈禧披览之后大为震怒,于是钦命协办大学士鹿传霖为首,户部侍郎绍英为副,一同到绥远查办“贻案”。

鹿传霖查办“贻案”后向清廷报告贻谷有“二误四罪”,二误指:误认宗旨、误用小人。四罪指,巧设公司、匿款不报、朦放各地、误杀台吉。慈禧看后于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下令将贻谷革职拿问。宣统三年(1911年),以误杀台吉罪判处“遣戍川边”。贻谷赴川途经湖北,适逢辛亥革命爆发,清廷又令转至河北易县安置。

民国10年(1921年),徐世昌出任总统,命绥远都统马福祥重新调查“贻案”。马福祥将情况上报后,民国政府为贻谷翻了案,还赐他一面“耆英望重”的匾额。

贻谷督办蒙垦任期,在水利、文化、教育诸方面有所举措,如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将后套八十渠收归官办,修通长济、永济两大干渠,又疏浚塔布河、王加河、老郭诸渠,增凿支渠数十、子渠3百余条,灌溉面积300万亩,使河套地区成为著名的农垦区。同期“创设陆军”、“兴警察、立武备、陆军学校及蒙小学堂数十所,创工艺局,妇女工厂,资送学生出洋”,“建设兴和、陶林、武川五原、东胜五厅”、“植树造林、劝课园圃”。

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,贻谷聘请宁河人高赓恩编成《绥远旗志》十卷、《土默特旗志》十卷(均刊行)、《归绥道志》四十卷(未刊)。

贻谷在任绥远城将军期间,为新城满族积极寻求自食其力的生活出路。为了让旗民弃甲务农,他从报垦的“庄头地”和后套兰锁地区蒙旗地中,拨出可耕良田一千余顷,分给八旗满民耕种,这就是所谓的“安插地”。他还发给置买耕牛、农具和下乡落户的费用,解决旗民下乡务农的实际生活问题。

他在新城筹办了旗民生计处,建立了八旗官厂、工艺局、妇女工厂等企业。他还协助私人开办了面铺、皮房和缸房,让满民子弟入厂学徒,寻找生活出路。

民国15年(1926年),贻谷病逝于白柘村,终年74岁。

内容摘自: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志》2006年3月

资料汇辑:黄翔,网名“阴山小虫”,包头市本土文化研究中心 秘书长、包头九原博物馆 理事、包头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副会长。读万卷书、行千里路、尝百般滋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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